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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世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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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001200410195898
执业机构: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
通行证ID:luoshihua
登记时间:2017-05-05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两江丽景酒店1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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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/律所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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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--费某盗窃案
时间:2013-11-01 点击:5685次
【案情介绍】:2012年12月15日12时许,犯罪嫌疑人费某在渝北区某小区住户,翻窗进入被害人殷某房间将其放于床头柜上的一台笔记本盗走,并在红旗河沟西公交车站附近将偷来的笔记本电脑以1000元的价格变卖。受害人殷某于2012年12月15日到渝北区公安分局报案,渝北区公安分局于2012年12月16日立案,2012年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费某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,2012年12月19日经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2012年12月20日被渝北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,现羁押于渝北区看守所。本所罗世华、李婷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费某亲属委托,依法担任费某的辩护人。 【案件处理】:承办律师经会见犯罪嫌疑人后认为:费某刚满18周岁,仍是在校学生,因缺乏对法律的认识,一时冲动盗取了受害人的电脑。事发后,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主动承认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良好,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。考虑到费某犯案时处于校外实习期,正积极准备投入社会,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,属需要挽救的青年人。同时,其所犯盗窃的情节和后果都不严重,因此,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。2013年2月5日,费某被取保候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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